
- 索 引 号:LY06119-1200-2025-00005
- 备注/文号:连水〔2025〕36号
- 发布机构:连城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2
- 内容概述: 连城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全面加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推动我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站关于开展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函》(闽水保站函〔2025〕2号)和《龙岩市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岩水水保〔2025〕5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开展项目清查,明确监管目标
完善并动态更新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台账。对辖区内所有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厘清所有项目当前状况,按未开工、施工、停工、完工(未自主验收和已经自主验收)等进行分类,列出各级审批的项目清单,并填写《生产建设项目清查统计表》。根据项目清查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工作要求,明确开展现场检查、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等工作开展的具体项目、方式和时间表等。
(二)压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
明确监管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对县级审批的生产在建项目全面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现场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抓好问题督促整改,明确整改反馈时限,并建立问题及整改情况清单,对整改过程进行跟踪督促落实,强化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三)深化遥感监管,实现闭环管理
以遥感监管为基本手段,依托“天地一体化”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水土保持区域监管。抓好水利部和省级“天地一体化”监管中发现的疑似违规扰动图斑的复核、认定工作,强化问题查、认、改、罚、销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及时录入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系统中本级审批、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等生产建设项目监管信息。
(四)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
根据水利部、福建省水利厅、市水利局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在建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现场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本级及以上审批的在建项目数的20%,对有举报线索、不及时整改、不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项目应纳入重点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积极配合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省、市级审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检查。
(五)做好规费征缴,确保应缴尽缴
按照县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建设期和开采期的项目,及时下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书,并将缴费信息录入福建省电子税务局闽费通系统,确保补偿费按时、足额征收到位。对于欠缴的征缴单位,通过建立欠缴清单台账,下达限期缴费通知书、催告书、约谈提醒等方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缴入库,做到应缴尽缴。
(六)督促自主验收,加大核查力度
梳理县级审批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情况,根据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工期建立督促验收清单,加大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督促指导和验收核查力度,严格审查验收报备材料。采取提醒函、告知函等形式,积极督促已完工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与报备,并在出具报备回执后及时开展验收核查,核查比例不少于验收报备项目的20%,对自主验收报备项目严格开展核查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以及不满足验收标准而通过验收的,要采取相关惩戒措施。
(七)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水平
根据监管发现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及整改情况,依法依规采取约谈、通报、纳入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等推动问题整改,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持续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业部门协同监管工作,加强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推动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
二、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监督检查阶段(2025年5月中旬—8月)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书面检查和信息化监管等多种方式,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跟踪检查全覆盖,并及时将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传达到各抽查到的项目业主单位,督促业主认真开展自查,填写好自查表准备好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和备查资料,现场检查完成后要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二)整改反馈阶段(2025年9月—10月)
各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对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进行查处。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
做好检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制作电子文档保存。对本年度水土保持工作检查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25年11月30日前将总结等有关材料由县水利局汇总上报市局。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普法宣传,提升普法质效
加强“水土保保”普法形象与普法宣传片的应用,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如电视、微信公众号、融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水土保保”送法进企业、进项目、进机关等“送法六进”普法宣传活动,打造“水土保保”普法服务品牌,推动行业联动普法,增强普法合力,通过这种“点面结合”的宣传方法,引导社会公众强化水土保持意识,持续提升水土保持普法质效和普法品牌的影响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有序推进
成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江炳华 连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邓少锋 连城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罗富珍 吴领熙 黄水生 傅婷
(三))严格监督执法,依法严肃查处
加大对“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滞后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强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力度,强化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水平。
附件:1.2024年度县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清单
2.2025年随机抽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在建项目清单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签到表
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登记表
5.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自查表
连城县水利局
2025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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