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连政规〔202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6〕28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重新公布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土地的,其补偿标准可参照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其中Ⅰ级区片46300元/亩、Ⅱ级区片42200元/亩、Ⅲ级区片38360元/亩,具体详见附件1。

  三、征收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标准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地类调节系数计算,地类调节系数具体详见附件2,各地类征地补偿价具体详见附件3。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连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连政综〔2023〕1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连城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2.连城县地类调节系数一览表

        3.连城县地类征地补偿价一览表

  连城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连城县征地区片划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一览表

档次

区片范围

征地区片

综合地价标准

(元/亩)

备注

Ⅰ级

莲峰镇、林坊镇、隔川镇

46300

 

Ⅱ级

文亨镇、北团镇、姑田镇、莒溪镇、庙前镇、新泉镇、朋口镇、四堡镇、揭乐乡

42200

 

Ⅲ级

塘前乡、罗坊乡、曲溪乡、宣和镇、赖源乡

38360

 

  

附件2

  连城县地类调节系数一览表

地类名称

调节系数

备注

耕地(永久基本农田)

1.0

永久基本农田调节系数为1.01;田坎调节系数为1.0。

除耕地以外的农用地

0.47

 

建设用地

0.47

 

未利用地

0.08

 

  

附件3

  连城县地类征地补偿价一览表

区片

等级

范围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各地类征地补偿价(元/亩)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

耕地

田坎

园地

林地

草地

农村

道路

坑塘

水面

沟渠

设施

农用地

Ⅰ

莲峰镇

46300

46763

46300

46300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21761

3704

林坊镇

隔川镇

Ⅱ

文亨镇

42200

42622

42200

42200

19834

19834

19834

19834

19834

19834

19834

19834

3376

北团镇

姑田镇

莒溪镇

庙前镇

新泉镇

朋口镇

四堡镇

揭乐乡

Ⅲ

塘前乡

38360

38744

38360

38360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18029

3069

罗坊乡

曲溪乡

宣和镇

赖源乡

历史沿革